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章,即把自己走过的生活道路、经历、思想演变过程等,系统而又有重点地通过文字形式表达出来。它是每名要求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书面汇报的一种形式,是组织上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材料之一。对没有交自传的同志,党组织应在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最迟在列入发展对象之前,通知其写好自传。
一、自传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现从事职业及担任的职务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指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与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亲属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同学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2、个人的成长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前后时间要衔接;何时、何地、和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组织,任何职务;有无其他政治历史问题;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3、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应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地写明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对党的认识。通过对自身思想演变过程的清理和回顾,提高思想觉悟,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写出自己的经历,客观地评价自己。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不隐匿,包括时间、地点都要写清楚,一些重要时间要有证明人。
2、要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单是实录自己的生活经历,应从自己思想变化的分析中,明辨是非,把握方向,增添前进动力。经验教训不要写成干巴巴的几条,要寓理于叙事之中。
3、写自传不同于填写“履历表”。自传要求写得详细,可以是夹叙夹议,对主要经历、情节要交代得具体。既要避免只直述经历不触及思想,又要避免事无巨细,平铺直叙,重点不突出、记流水账似的写法。应当主次分明,简繁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