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纪委对成都市双流区政协副主席李天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天夫违反组织纪律,历年均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其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所送礼金,并利用职务影响,为其亲属承揽工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李天夫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李天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