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管理职业学院 2016年纪委工作要点 2016年学院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省委教育工委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和构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惩防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是: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2.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抓好党风党纪教育,树立廉洁自律的道德“高线”,严守党规党纪的纪律“底线”;在学院官网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网页,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约束 3.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按照“四个必须”标准,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各个方面提高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4.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提醒谈话和领导干部因公(私)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等制度,防止“四风”反弹,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 5.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组织学院主要领导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融入学校工作,形成“抓工作必须抓勤政、抓业务必须抓廉政、抓管理必须抓纪律、抓队伍必须抓作风”的良好格局;建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严肃责任追究。 6.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学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系、部党政联席会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增选纪委委员,制定学院纪委会议事规则和约谈提醒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完善工作流程;深化“三转”,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不断改进监督方式。 四、构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惩防体系 7.制定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加强对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按时间、按质量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8. 督促系、部等二级单位按照依法治校要求,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 五、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和行政监察 9.加强对人、财、物、基建、国有资产、招生、科研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对上级政策、学院规章制度和程序规范性的监督,不断增强规则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和行政监察。 10.推进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对党务、院务公开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公开工作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接受内外部监督。 六、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严格依法办案 11.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四川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转发的《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制度化、日常化。 12. 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纪委约谈制度。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打招呼早处理。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健全和完善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约束机制。 13. 认真受理教职工和群众各类信访举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办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案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制度。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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